中国融通财产保险 非车核心和公共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 非车核心和公共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编号:gkzb202510210003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非车核心和公共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 | 非车核心和公共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
服务地点位于: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规定) 。
其他: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名。
(3)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345万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应商总价及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4)服务范围:对非车险核心业务系统、公共类业务系统、监管报送类系统和数据类平台系统进行持续运维,运维内容包括监管报送、系统日常巡检、数据质量检核与治理、轻量级功能调整及优化、数据开发与提取、安全事件响应、用户支持及培训等工作。本项目运维服务范围均为已建信息系统。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国内具有与招标所需服务同等质量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涵盖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内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6)其他情形: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
(7)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8)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