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 2025年度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服务机构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 2025年度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服务机构(编号:gkbz202504300003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5年度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服务机构 | 2025年度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服务机构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本项目为2025年度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且根据需求多批次完成对本合同所有房屋鉴定 。
服务地点位于: 新疆各农场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按照现地勘查结果出具房屋建筑物等级鉴定报告,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和结构图 。
其他: (1)项目内容:对融通农业发展(乌鲁木齐) 所属各农场约44993.02㎡,159栋建筑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鉴定,最终鉴定面积以实际为准。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单价4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股东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2024或2023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4)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括不限于: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提供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需提供1组及以上团队同时进行鉴定工作(提供承诺),至少有1名及以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裁判文书列入重大诉讼案件情况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关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商业活动“黑名单”。(提供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存在非法转包、分包和挂靠行为。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