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天唯热电 2026年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天唯热电 2026年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天唯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及编号:202613052500004《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1.2.项目地
2.2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结合《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1〕22号)、《河北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冀环大气〔2020〕161号)有关清洁生产工作要求、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 13/T 1579-2021)和河北省已发布的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协助招标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对标本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或同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协助招标方达到燃煤电厂主要污染物指标和主要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三级水平(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或国内同行业基本水平及以上,(审核前已达到以上目标要求的,审核后主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控制等清洁生产指标要有明显提升)。全面负责招标方2026年度全厂范围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负责与生态环境部门、发改委对接,按照招标方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成202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验收。
2.3项目工期及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清洁生产方案的制定,编写《隆尧天唯热电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版)》并向负责组织评估的生态环境部门、发改委提出评估申请,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评估。
2027年8月31日前完成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编写《隆尧天唯热电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并向组织验收的生态环境部门、发改委提出验收申请。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生态环境部门、发改委组织的审核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火电(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工作内容与要求等关键信息页。同时提供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意见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其他要求:招标人监督方式: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监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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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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