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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

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系统是由国网河北省电力 沧州供电 抄表入户,直供、直抄、直收,不再由物业/开发商转供;终端商户装独立智能电表,电网直抄;同时终端商户电表及上口电力设备、设施最终移交国网河北省电力 沧州供电 。建设地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商业电力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包括高压接入点切改和接入、高压室外设备和线路安装敷设、高低压室内设备安装、低压线缆和计量表安装等,并包括负责供电验收、送电和配合招标人整体向国网河北省电力 沧州供电 产权移交。 

2.3计划工期:施工期间为2026年11月至2027年8月;根据外网场地和楼内施工进度分阶段进场施工,有效施工工期不超过80日历日。

2.4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网河北省电力 沧州供电 安全与技术、施工、验收及运行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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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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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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