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辽宁恒信工程造价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6年联网报警服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2026年联网报警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91210604791573859D202605002
三、项目概述:根据行业监管及上级工作要求,丹东地区现有124个区域需提供联网报警服务,其中市区38个、东港29个、凤城27个、宽甸30个。具体情况如下:
1.依据《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要求,金融场所应安装联网报警设备并提供服务,丹东全辖金融场所85处,标准化金库4处,地区共89处。
2.依据《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要求,邮件收寄、揽投、处理场所应安装联网报警设备并提供服务,地区共24处。
3.依据《关于做好全省法院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邮寄递[2020] 185号),丹东法院集约送达中心安装联网报警设备1处并提供服务。
4.依据《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机要通信管理达标活动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机传[2012] 3号)要求,机要处理场所安装报警设备并提供服务,地区共4处。
5.依据《邮资票品库安全规范》(Q/YB 0069—2020)要求,市 、凤城 、宽甸 和东港 集邮票品库均安装报警设备并提供服务,共4处。
6.依据《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YZ0139-2015)市 档案室(新区本部和江城支局二楼)共2处,均安装报警设备并提供服务。
上述区域中自购模式73处(城区14处、东港29处、凤城13处、宽甸17处),租赁模式51处(城区18处、凤城14处、宽甸13处、渠道运营部6处)。
四、招标内容:丹东全地区现有124处区域需提供联网报警服务,其中市区38处、东港29处、凤城27处、宽甸30处。(自购模式73处、租赁模式51处)。
使用范围:丹东市
合同期限:24个月。
五、项目预算:37.104万元。其中自购点位73个预算17.52万元;租赁模式点位51个预算19.584万元。
为保证充分竞争及地域情况要素,本项目分为4包,每包中标1家供应商。各包组间可兼投兼中。
| 单位 | 自购模式 | 租赁模式 | 2年总预算小计 (元) | ||||
| 点位数量 (个) | 单价 (元/月) | 年预算 (元) | 点位数量(个) | 单价 (元/月) | 年预算 (元) | ||
| B0001:市区 | 14 | 100 | 16800 | 24 | 160 | 46080 | 125760 |
| B0002:东港 | 29 | 100 | 34800 | 0 | 160 | 0 | 69600 |
| B0003:凤城 | 13 | 100 | 15600 | 14 | 160 | 26880 | 84960 |
| B0004:宽甸 | 17 | 100 | 20400 | 13 | 160 | 24960 | 90720 |
| 合计 | 73 |
| 87600 | 51 |
| 97920 | 37104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B0001:市区自购模式点位14个、租赁模式点位24个,最高限价12.576万元;
B0002:东港自购模式点位29个,最高限价6.96万元;
B0003:凤城自购模式点位13个,租赁模式点位14个,最高限价8.496万元;
B0004:宽甸自购模式点位17个,租赁模式点位13个,最高限价9.072万元。
(3)(业主2026年联网报警服务外包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8.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履约考核等内容。
9.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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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