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
项目规模:华能济宁煤电整合(运河)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且提交资料齐全后90 天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山东省水利厅下发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取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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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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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 2-12-022-01 |
427-1 华能济宁煤电整合 |
完成华能济宁煤电整合(运河)项目水资源论证及水土保持专题报告编制,通过审查、验收及取得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件,包括会议审查费(若有),专家费(若有)等。 |
合同生效且提交资料齐全后90 天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山东省水利厅下发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取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含,自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3)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12 月12 日至2025 年12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