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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济宁运河发电公司水渣淤泥外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5     浏览:0    
核心提示: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水渣淤泥外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水渣淤泥外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运河电厂水渣淤泥外运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2.4 服 务 期: 1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 济宁运河电厂水渣、脱硫沉淀淤泥、生产区域沉淀池淤泥、设备检修时需要运输的各种灰、渣、石膏类物料以及因生产工作产生的其它物料等全部产品运输至张山灰场贮存,投标人须自行解决中转期间所有环保及安全事宜,不能影响水渣排放工作的正常进行,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货物运输或粉煤灰或水渣或污泥运输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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