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华北油气 东胜气田集输管道综合治理工程光纤泄露监测系统\分布式 监测点9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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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胜气田集输管道综合治理工程光纤泄露监测系统\分布式 监测点9(招标编号:NWZ251030-3815-099036)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纤泄露监测系统\分布式 监测点9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东胜气田集输管道综合治理工程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光纤泄露监测系统\分布式 监测点9 | 3.000 | 套 |
| 2 | 光纤泄露监测系统\分布式 监测点10 | 2.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至少1份光纤预警系统(单通道或双通道总探测距离为60Km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单位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光纤预警系统应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型式检测报告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同等效力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近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保截图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不接受劳务外包)。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接收订货通知单后无偿公布系统软件的相关标准传输协议、标准数据接入方式等信息,若其它品牌软件需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软件进行数据传输、处理等工作,投标人应无偿协助配合,确保不同系统间的正常数据收集、传输和处理等工作。(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