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四八医院内镜中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淄博一四八医院内镜中心改造项目施工(编号:gkzb202510200003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淄博一四八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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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四八医院内镜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 淄博一四八医院内镜中心改造项目施工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建设地点位于: 淄博一四八医院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合格 。
其他: 最高限价:3035587.64元(含税;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规费等不可竞争费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金额填报),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不可竞争费未按要求填报的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水、电、暖、装饰装修及医用气体工程改造。项目位于淄博一四八医院内科楼11层,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至投标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人提供近2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不少于2个内镜中心或手术室改造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及竣工验收单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为无效业绩。
(5)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GC2);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相关联关系(生产经营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