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 重招的(第1次重招)中国石化岳阳地区10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配套改造)液环式压缩机\40~80m3/min 入口0.004MPa 出口1.1MPa/火炬气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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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国石化岳阳地区10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配套改造)液环式压缩机\40~80m3/min 入口0.004MPa 出口1.1MPa/火炬气(招标编号:NWZ251107-2315-100916)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液环式压缩机\40~80m3/min 入口0.004MPa 出口1.1MPa/火炬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中国石化岳阳地区10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配套改造)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液环式压缩机\40~80m3/min 入口0.004MPa 出口1.1MPa/火炬气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国内品牌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国外品牌、外资独资企业允许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证明。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的,投标人应在在投标截止日年前提供10年内业绩要求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两台离心式液环压缩机串联压缩方案,总气量≥3600Nm3/h、二级出口压力≥1.0MPa(G);该工程业绩须正式投产并经 2 年以上实际运行验证,证明可达原设计要求,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可核实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评价或标定报告等,且不得有不良应用案例。 (2)液环压缩机并联压缩方案,单台气量≥1500Nm3/h、出口压力≥1.0MPa(G)(或出入口压力压比≥10);该工程业绩须正式投产并经 2 年以上实际运行验证,证明可达原设计要求,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可核实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评价或标定报告等,且不得有不良应用案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