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 |
(五)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index.tim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 |
(六)非山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山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山航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内供应商,非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 |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八)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九)已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
(十)投报地区范围内,至少与2家四钻星级以上的酒店(以携程评定为准)签订合作协议。 |
(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十二)具有成功承接年度服务金额在60万以上的职工疗养或大型团队项目服务经验。 |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十四)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分为云南、海南、成渝、福建、北京、广东地区六个标段,后续按标段组织供应商择优及采购评审。供应商选择以上范围内至少2个标段进行投报。
1.当所投标段通过资格审核供应商不超过6家(含)时,我公司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参与本标段竞争;
2.当所投标段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数量超过6家时,我公司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营业务收入从高到低排名,排名前6位的供应商可参与本标段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