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 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 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编号:gkbz202509110001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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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 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 | 2025年度中国融通文化教育集团 工程建设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第二批)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实际签订的检测合同为准 。
建设地点位于: )》规定的收费标准45%(即所报下浮率应在[55%-100%)范围内)。供应商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签字页,及三表一附注。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基本账户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 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