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化工项目水电解槽\碱性电解水制氢 1000~1500Nm3/h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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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化工项目水电解槽\碱性电解水制氢 1000~1500Nm3/h(招标编号:NWZ250913-2115-09370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电解槽\碱性电解水制氢 1000~1500Nm3/h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化工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水电解槽\碱性电解水制氢 1000~1500Nm3/h | 48.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0%(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对于资产负债率高于80%的投标商,需由其控股或全资股东出具承担投标商投标、中标及合同连带责任的盖章承诺函。该股东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并与投标人都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审计报告。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8台自产、额定工况下产氢量1000Nm3/h及以上圆形碱性电解槽的销售业绩。其中,业绩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之后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电解槽增值税发票日期为准。自产要求:投标人提供8台上述业绩的电解槽组装及运行气压和气密试验的记录文件。销售业绩要求:①电解槽销售合同盖章复印件、技术协议盖章复印件和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销售发票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供应商发票”模块,经此验证通过方认可),上述文件中卖方名称必须与投标商名称完全一致。如果投标商在上述时间内发生名称变更,需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登记记录以及股权未变更记录。②销售业绩不包含因卖方原因导致电解槽返回制造厂维修或者更换的业绩。招标人将对所有有疑议的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的核实工作并提供便利。 (2)上条业绩要求中,至少1台从2022年开始累计运行时间1000小时以上实际运行的业绩(非测试平台运行业绩)。提供运行项目介绍、用户证明文件和DCS截图(后两者需显示实际运行时间1000小时以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3.投标人具有碱性电解槽整机性能综合测试能力,综合测试平台包含电源、分离系统,测试能力不低于5MW。需提供检测场地具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