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原油建2025年投资计划打桩机(招标编号:NWZ250610-2209-082649)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打桩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中原油建2025年投资计划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打桩机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近3年内提供与标的物同类产品至少3份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发票,需提供发票信息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发票信息上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打桩机臂质保不小于 3 年或 8000 小时,锤头质保期不小于 1 年或 2000 小时,以先到为准。随设备携带锤头和引孔机 2000 小时的易损件(含液压油管)。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主泵额定流量不低于560L/min。 (3)国内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参标,每个国外品牌仅接受一家授权代理商参标。代理商需提供涵盖本标段物资代理商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做出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及交货期要求,无负偏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