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 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户内电缆冷缩终端头\铠装 26/35kV 1×630(招标编号:NWZ250513-3073-076212)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户内电缆冷缩终端头\铠装 26/35kV 1×63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广州 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户内电缆冷缩终端头\铠装 26/35kV 1×630 | 48.000 | 套 |
2 | 户内电缆冷缩终端头\铠装 35kV 3×120 | 28.000 | 件 |
3 | 户外电缆冷缩终端头\铠装 26/35kV 1×630 | 24.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同系列型号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应用业绩。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和对应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如开标日为2025.3.1,则需提供2022.3.1之前的合同) (2)提报近四年(2021~2024年)35kV电缆附件业绩,近四年在国内须有每年不低于2000套的销售业绩。提供电缆附件销售业绩清单(无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但需承诺投标资料属实,并需承诺接受资格后审,在资格后审时可提供该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发票,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时,可不限于代理商自身销售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 AA 级以上。 (2)投标人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电缆附件(电缆头)型式试验报告(电压等级不低于35kV)。报告有效且须带有CMA或CNAS或ILAC-MARS标志。 (3)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质保期内,如果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甲方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4)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方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生产商或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参与投标。一个产品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取得针对广州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原厂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授权书需明确被授权的项目名称,授权证书有效期须涵盖项目建设的有效期。 (5)投标方所投的产品应满足或优于《广州石化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35kV电力电缆附件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要求中的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响应,“★”项条款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条款累计五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6)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 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提供出版的技术协议(电子版)给广州石化采购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