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诚正工程咨询 生产用车租赁单位项目(第二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江西诚正工程咨询 生产用车租赁单位项目(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业主单位生产用车租赁。本项目共分 1 个类别,共 1 个标段。
2.3 预算金额:本项目每年生产用车租赁费用约120万元,三年总费用约360万元;最终租赁费用根据实际用车需求、使用频次据实计取,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汽车租赁费计算依据详见附表一。
2.4 车辆要求:
(1)SUV越野车(四驱、两驱)、皮卡车、轿车,车辆内部和外观干净整洁,车龄最低要求8年以内(车龄以车辆初次领证日期为准),行驶公里数不得超过20万公里(公里数以车辆车载里程表读数为准),并检验合格,具体车型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并按承租方需求提供。
(2)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含)以上、不计免赔险、 座位险(单个座位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车损险以上险种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配备合格灭火器等安全设施。
(4)能提供符合承租方要求的备用车辆。
(5)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与GPS定位设备。
(6)如车辆在使用期间需维修或保养,投标人应派同等类型的车辆为承租方服务。
(7)车辆具体使用时间按监理项目机构出勤规定执行。
(8)能提供至少四辆四驱SUV越野车。
2.5驾驶员要求:
(1)须持与租赁车辆相应有效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2)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法,无重大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录,无酒驾、醉驾、毒驾记录。
(3)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任一周期记分不超过12(含)分。
(5)派遣司机上岗前须经承租方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派遣司机考核不合格的,承租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且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备用驾驶员。
(6)投标人拟派遣的驾驶员须相对固定,以确保承租方用车稳定,如投标人需更换驾驶员须提前1天报送承租方并经承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7)服务期内,驾驶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或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与承租方无关,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承租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承租方可向投标人全额追偿直接损失并要求乙方承担因追偿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
2.6 用车 (省内各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生产用车,驾驶员需长驻工地)
2.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8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人员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附表二~附表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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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jxt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