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2026年南明镇高兴村、台沙村土地整治项目EPC+O(设计+施工+后期管护一体化)已由剑河县自然资源局以剑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剑自然资招标核准〔2026 〕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非政府投资:5725016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项目区开发总建设规模192.66亩,拟新增耕地面积185.91亩,新建0.3米*0.3米截流沟4条,总长2070米;修建30立方米蓄水池2座;修建1立方米沉砂池2座;新建涵管5座。新建3米宽生产路4条,长度2230米。改建3米宽生产路1条,长度270米。新建会车道10座,新建回车坝2座。新建项目区公示牌1座,标识牌14块。 |
| 2.3 合同估算价:572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2026年南明镇高兴村、台沙村土地整治项目EPC+O(设计+施工+后期管护一体化)。 |
| 2.6 招标范围:项目区开发总建设规模192.66亩,拟新增耕地面积185.91亩,新建0.3米*0.3米截流沟4条,总长2070米;修建30立方米蓄水池2座;修建1立方米沉砂池2座;新建涵管5座。新建3米宽生产路4条,长度2230米。改建3米宽生产路1条,长度270米。新建会车道10座,新建回车坝2座。新建项目区公示牌1座,标识牌14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证书上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测绘类或土地资源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 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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