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北郊生产办公楼消防设施更新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安项目管理咨询 受业主委托,对业主北郊生产办公楼消防设施更新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主北郊生产办公楼消防设施更新维修项目
2.2 招标编号:HAZB-ZT-FW-17261061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对运城市 北郊生产办公楼消防设施更新,包括消防泵房、消防管网、火灾报警系统、稳压泵房、消防水池等部位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期:所有维修内容45日历天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预算金额:46.08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常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4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6投标人与邮政有投资关系或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二)专业资格条件
3.7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
3.9投标人近三年时间(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项建筑总面积6000㎡及以上地面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或5层楼及以上消防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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