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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邮区中心国内航空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10-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业务处理标准、考核标准、业务环节结算等内容;

(七)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八)供应商应悉知并认可: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供应商应提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下发的航空运输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货运代理公司除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供参与投标线路对应的航空公司签订的货邮销售合同或协议;

(十)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独立承担过的一个年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航空运输业绩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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