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新能源生产车辆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新能源生产车辆购置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新能源生产车辆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GN2026-HB-7866。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0辆纯电动整体厢式车(12m³),货箱有效容积不低于11.4立方米。
四、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或预估采购金额):本项目共分为1包,具体内容如下:
| 包号及名称 | 包预算 (万元)(含税) | 分包内容 |
| 包1:新能源生产车辆购置 | 255 | 10辆纯电动整体厢式车(12m³),货箱有效容积不低于11.4立方米。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255万元(含税),单价预算25.5万元/辆,涵盖车辆裸车价、车辆购置税、首年商业保险、上牌、粘贴邮政标识及车载设备等全部费用。
(3)本项目将单价预算(25.5万元/辆)设置为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超过限价的将被废标。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特定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拟投标车辆的制造商(含制造商下属销售公司或与制造商同一集团内的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如非制造商投标,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即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两个(含)以上的授权,制造商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所投车型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状态正常、有效),无过期、撤销、暂停公示记录。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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