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政业务学习》印制项目
投标邀请
国咨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政业务学习》印制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邮政业务学习》印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GZ260412HW0024-0031。
三、项目概述:《邮政业务学习》印制项目。使用范围:全省各市 。
四、招标内容:
1.《邮政业务学习》为周报,全年共计52期,每期印制报纸2万份。全年共计费用约为16万元。印刷合订本6000册。全年共计费用约7万元。每期打印
2.费用由市 承担,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 采购内容(品目) | 数量 | 预算/估算单价 |
| 报纸印制 | 20000/期(周) | 0.15元/张 |
|
| 15000/期(周) | 0.13元/枚 |
| 合订本印制 | 6000册 | 11元/册 |
| 采购预算/估算总金额(万元) | 33万元 |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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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