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拓远工程咨询 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中心医院呼吸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TYZB-2026-0903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7000.00元。
最高限价:337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呼吸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采购,其中包括体外膈肌起搏器3台,压力滴定呼吸机1台,上下肢康复机4台。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4交货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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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