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以下简称“河南农商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河南农商银行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年报审计等服务项目合作企业。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
1.2项目编号:HNNSJC26FG0042
2.项目介绍
2.1.采购服务内容:
2.1.1年报审计。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7号)及《河南农商银行股份 章程》(豫农商董〔2025〕1号)(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对河南农商银行、省联社开展2026年度年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1.2财务专项说明审核。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财务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的通知》(豫财金管〔2023〕3号)要求,需由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省农商银行系统2026年度财务专项说明进行审计或复核,形成财务报表审核报告和财务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2.2项目预算
2024年6月8日,国务院批复我省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总体方案,同意组建全省统一法人的河南农商银行。目前,全省统一法人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结合相关情况,本项目分A、B两个部分制定如下预算:
A部分:截至7月末河南农商银行现有机构
涵盖郑州、开封等15地市设有市级中心支行15个,县级支行81个。该部分审计费用预算387万元。
B部分:截至7月末剩余尚未吸并至河南农商银行的机构
涵盖洛阳、许昌、驻马店等3市27家机构。若上述机构于12月31日前,吸并至河南农商银行(以监管批复为准),则对其开展相关审计(与A部分一并进行)。该部分审计费用预算不超过92万元。
特别说明:遵循“成熟一家,吸并一家”的原则,对B部分机构进行吸并;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对B部分中吸收合并至河南农商银行(以监管批复为准)的相关机构进行审计,未能吸收合并的机构将不再进行审计,以最终审计情况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3 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②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少于 200 人(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单位注册会计师人数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③近3年内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2023、2024、2025年度各提供一份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抬头页、签字盖章页);
3.1.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1.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1.4 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1.5 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1.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配备人员的最低要求是:河南农商银行总部不少于10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其中3名应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含
3.4.2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
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以往
与其他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任何欺骗、欺诈的行为,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4.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
①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
②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
③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及以上的;
④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
⑤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
⑥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⑦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
⑧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
⑨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后未满36个月的;
⑩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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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