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文乐街(金顶山路-驿城大道)、薄山路(创业大道-古槐路)、古槐路(金顶山路-驿城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HNZWZC2026-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文乐街(金顶山路-驿城大道)、薄山路(创业大道-古槐路)、古槐路(金顶山路-驿城大道)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驻马店市文乐街(金顶山路-驿城大道)、薄山路(创业大道-古槐路)、古槐路(金顶山路-驿城大道)。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管网、强弱电及配套绿化等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及规模以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2建安工程费用投资约为2000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划、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服务及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道路红线范围内全部施工图设计;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上述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3.5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须显示网页时间)。
3.6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企业,且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履行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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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