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邮件内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天辰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业主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件内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邮件内部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6079
三、项目概述:随着邮政快递业务快速发展,对邮政内部处理能力、用工成本以及人员管控等方面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省 对人员管控方面的要求,切实落实内部处理降本增效工作,规范业务外包,现结合丽水市 实际,启动业主内部处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
1、采购标的物具体内容:
(1)丽水市邮件处理业务服务采购,拟整体外包:包括各县的混合收寄,出口集包,过机安检处理,总包分拣,扫描配发装车,进口装卸车、进口扫描、转运分拣、扫描配发,装车,以及普服报刊分拣装卸、银行票箱、业务单式物料等接卸转发,循环袋接卸、整理、调拨,退件及异常件处理、智能跟单处理;丽水处理中心同址各揽投部进口分拣到段和设备运维。以上不含特安和无着处理。
(2)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丽水市 承担,由丽水市 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3)服务期限:三年(2026年09月27日至2029年09月26日,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7天书面通知供应商,招标人无责提前终止合同。服务期限内如因预算管控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最多续签6个月,原合同和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其中青田 进出口处理业务,合同期内按政府要求需搬迁至县级共配中心的(初步规划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搬迁),如涉及设备投入或相关业务流程变化的,招标人有权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基于全省揽投网改革需要,待浙江省 新揽投外包采购完成后,各县中心进口处理环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招标人可无责提前终止,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若供应商不配合,招标人可无责解除合同。
(注: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在本项目采购完成后提前终止)
(4)服务
2、采购预算及项目规模:
本项目共1个合同包,中标1-2家供应商,如中标2家供应商的,第一中标人为主选供应商,第二中标人为备选供应商。(主选供应商分配业务量,备选供应商不分配业务量;若主选供应商因故提前终止合同,则启用备选供应商)。
| 合同包号 |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 | 采购基准价 | 限价 (折扣) |
| 合同包一 | 1-1 | 丽水本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3万袋件(含)以下 | 33998.13万袋件 | ≤0.13元/袋件 | 100% |
| 1-2 | 丽水本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3万袋件-3.5万袋件(含) | ≤0.1236元/袋件 | |||
| 1-3 | 丽水本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3.5万袋件以上 | ≤0.1191元/袋件 | |||
| 1-4 | 丽水本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2万袋件(含)以下 | ≤0.13元/袋件 | |||
| 1-5 | 丽水本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2万袋件-2.8万袋件(含) | ≤0.1292元/袋件 | |||
| 1-6 | 丽水本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8万袋件以上 | ≤0.1284元/袋件 | |||
| 1-7 | 缙云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万件(含)以下 | ≤0.1376元/件 | |||
| 1-8 | 缙云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2.5万件(含) | ≤0.1370元/件 | |||
| 1-9 | 缙云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5万件以上 | ≤0.1367元/件 | |||
| 1-10 | 云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万件(含)以下 | ≤0.1347元/件 | |||
| 1-11 | 云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2万件(含) | ≤0.1329元/件 | |||
| 1-12 | 云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2.5万件(含) | ≤0.1323元/件 | |||
| 1-13 | 云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5万件以上 | ≤0.1302元/件 | |||
| 1-14 | 云和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6万件(含)以下 | ≤0.1374元/件 | |||
| 1-15 | 云和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6-1万件(含) | ≤0.1367元/件 | |||
| 1-16 | 云和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万件以上 | ≤0.1353元/件 | |||
| 1-17 | 青田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万件(含)以下 | ≤0.1171元/件 | |||
| 1-18 | 青田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2万件(含) | ≤0.1157元/件 | |||
| 1-19 | 青田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万件以上 | ≤0.1092元/件 | |||
| 1-20 | 青田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万件(含)以下 | ≤0.1341元/件 | |||
| 1-21 | 青田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万-1.5万(含) | ≤0.1305元/件 | |||
| 1-22 | 青田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万件以上 | ≤0.1246元/件 | |||
| 1-23 | 遂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2万件(含)以下 | ≤0.1115元/件 | |||
| 1-24 | 遂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2万-2.8万(含) | ≤0.1074元/件 | |||
| 1-25 | 遂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8万-3.4万(含) | ≤0.105元/件 | |||
| 1-26 | 遂昌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3.4万件以上 | ≤0.0944元/件 | |||
| 1-27 | 遂昌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万件(含)以下 | ≤0.1166元/件 | |||
| 1-28 | 遂昌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2万件(含) | ≤0.1164元/件 | |||
| 1-29 | 遂昌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万件以上 | ≤0.1143元/件 | |||
| 1-30 | 庆元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6万件以下 | ≤0.1167元/件 | |||
| 1-31 | 庆元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6-1万件(含) | ≤0.1151元/件 | |||
| 1-32 | 庆元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万件以上 | ≤0.1107元/件 | |||
| 1-33 | 庆元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万件(含)以下 | ≤0.1341元/件 | |||
| 1-34 | 庆元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万-1.5万(含) | ≤0.1337元/件 | |||
| 1-35 | 庆元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万件以上 | ≤0.1335元/件 | |||
| 1-36 | 龙泉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4万件(含)以下 | ≤0.1351元/件 | |||
| 1-37 | 龙泉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4万-2.7万(含) | ≤0.1348元/件 | |||
| 1-38 | 龙泉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2.7万-3万(含) | ≤0.1345元/件 | |||
| 1-39 | 龙泉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3万件以上 | ≤0.1332元/件 | |||
| 1-40 | 龙泉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万件(含)以下 | ≤0.1164元/件 | |||
| 1-41 | 龙泉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1.5万件(含) | ≤0.1160元/件 | |||
| 1-42 | 龙泉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5万件以上 | ≤0.1136元/件 | |||
| 1-43 | 景宁特快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1万件(含)以下 | ≤0.2136元/件 | |||
| 1-44 | 景宁特快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1万件以上 | ≤0.1780元/件 | |||
| 1-45 | 松阳特快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15万件(含)以下 | ≤0.2136元/件 | |||
| 1-46 | 松阳特快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0.15万件以上 | ≤0.2034元/件 | |||
| 采购预算/估算金额(万元) | 3854.54 | ||||
备注:
(1)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3)旺季结算约定:旺季不调价。旺季期间,增加处理场地的人工处理费用及相应的安全风险成本由外包公司承担。
3、报价要求:
(1)合同约定的服务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人员服装、保险(含社保、商业险等)、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本项目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不含旺季)等因素。招标人无需再向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采购基准价”基础上报折扣(非下浮,折扣保留到0.1%)。以“丽水本进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3万袋件(含)以下”为例,若供应商报价为90.8%,则该档结算单价为0.13元/袋件*90.8%。
(3)合同价格包含了不含税价格和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五)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八)投标人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九)投标人须具有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成功案例,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业绩,合同标的额达1000万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至少提供1个月的发票复印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丽水市邮政 及下属单位、丽水市速递物流 及下属单位的揽收供应商参与投标。
(十一)上一年度及最新一期浙江省处理环节外包评价须均为合格及以上,未承担邮政业务外包的外包商不受此条款限制。
(十二)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丽水本级处理中心利旧设备(伸缩皮带机、爬坡机、分拣皮带机、分拣笼车、DWS大件收寄设备、智能安检机+摆轮、狂扫设备及混合收寄等设备等)的软硬件维修、优化、零配件更换等保证利旧设备正常运行的维保能力。如未提供承诺函将被否决投标资格。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丽水邮政 及下属单位、丽水速递物流 及下属单位的揽收供应商参与投标。也不接受上一级处理中心(华东处理中心)邮件处理环节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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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