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库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库房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库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能库房
2.2项目编号:ZC26G280313
2.3数量:1套
2.4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组成:由1台巷道式堆垛机、4列高位货架、料箱、输送机、至少2个物料出入位、智能柜、WCS自动控制系统、标签标印设备、扫码设备、视频监控等组成。
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内。
2.6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文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投标文件应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1)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未提供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2)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提供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应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标的、日期)、③发票、④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①资产负债表②现金流量表③利润表④会计附注或审计报告正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①资产负债表②现金流量表③利润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