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45号,处于京九、武九、铜九三条铁路的交汇点上。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1360MW,分别为三期2×350MW亚临界机组,四期1×660MW超超临界机组。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为火电机组脱硫运行、化学运行、除灰运行工作,以招标人人员为主,投标人人员与招标人人员一并参与运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两台350MW机组和一台660MW机组脱硫、除灰除尘设备以及化学系统的设备启停及运行操作调整;灰库渣仓运行操作调整及配合放灰、放渣工作;其它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服务期限:预计2027年1月1日开始,至2029年12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服务地点: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07-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辅控运行服务(合同内容应包含除灰、脱硫、化学三个专业中不同的任意两个专业)业绩 至少 2 个, 服务期限要求 1 年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经理。
自拟派项目经理之月起往前推算,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连续 6 个月。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 须具备下列资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负责人(B证)
需提供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经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 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灰硫或化水运行项目经理的经历 - 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1个)
需提供:合同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应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2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03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