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情报指挥中心)
维修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HHB-(XB)2026-002)
华佰项目管理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班玛县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班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情报指挥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班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情报指挥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交通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情报指挥中心维修改造;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交通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情报指挥中心维修改造;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3项目
(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资料。
(3) 有良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其他资质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1)有良好的信誉;2022年1月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信用报告;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参与投标;注:网页截图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
3.4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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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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