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53A002260011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楚雄州大姚县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6〕4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
2.2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中南部高山山脊上,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17'2″~101°20'54″、北纬25°39'39″~25°42′03″之间。规划场址山脊由一条近似西~东的主山脊和山顶台地组成,山脊地形总体连续,海拔在1990~2230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大姚县城最短直线距离约5km,场址南北跨距约3km、东西跨距约5km,规划范围面积约8.6km?。规划场址由西部一条西北-东南向山脊和东部一条西南-东北向山脊组成的“V”字形山脊,G227国道从场址中部穿过,将场址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拟用山脊地形较为连续,场区植被较差、以草地和灌木林地为主,部分区域有松树林分布。
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规范》。
2.3 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及相关服务(含运输、技术指导及培训)等,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堆场(倒运场),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5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规程及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2.6 设备供货期: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供货期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排产函通知为准,供货期为发出排产函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项目整体推进要求。
2.7 机型规格要求:
(1) 总装机容量:31.25MW。
(2) 机位数量:5(风机位为可研阶段的机位,详细机位坐标信息详见技术规范:附件1《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项目机位点坐标》)。
(3) 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出口端):6.25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不接受混搭)。
(4) 叶轮直径:220m及以上(必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及运输要求)。
(5) 轮毂高度:120m及以上(必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及运输要求)。
2.8 质保期要求:质保期服务时限要求不低于5年。
注:机型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投标人中标后确认并同意: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风电项目建设模式采用EPC总承包模式,项目采购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以招标价列入总承包合同。待EPC总承包单位确定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就该招标合同范围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EPC总承包单位承接,由招标人、EPC总承包单位、投标人签订三方协议方式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企业信誉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最终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最终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或网上查询截图等材料,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项目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并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的承诺书(加盖公章)。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3.1.4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风机机型应与招标机型同容量等级(6.25MW),且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必须提交型式试验报告全文)。
3.2.2若投标机型无法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则必须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A证,需提供设计认证全文),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9日00时00分至2026年7月13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平台(云南省)云南省信息网(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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