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色能源发展 2026年慢充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261319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及服务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针对计划建设的目的地充电站所需交流慢充、V2G直流慢充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设备清单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2 项目 2.3 设备供货期:「框架供货周期 1 年,每批次接供货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整体全部 4000 台需在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全部验收」。 2.4 质保期:3年免费保修。设备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和并网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5 采购数量:框架性招标,本项目两类设备总采购量约4000台,其中,带V2G功能的7KW直流慢充桩16台,7KW交流慢充桩约3984台,。本次招标仅评审各设备综合单价、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不设置固定评标总价。投标人须对两类设备分别独立报价,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分配供货数量乘以对应中标单价计算。 2.6 项目预算总额约 400万元,评标暂定总价不超预算、单台单价不超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供货业绩。(若为代理商投标,可提供代理商所投品牌充电桩的供货业绩或所投品牌充电桩制造商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设备供货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采购范围、采购金额、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合同额应以所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发票货物名称应为充电桩设备品类,工程或服务发票不予认定。若提供的为施工总包合同且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单独设备供货金额,需提供有效的工程量清单等能够体现单独设备供货金额的证明材料; 3.3 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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