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或失信惩戒信息记录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合作案例要求: (1)案例时效应满足从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期间,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具备至少2个合同金额在70万元(含)及以上,合同内容明确包含“超融合”或“虚拟化”的产品,且与所投产品品牌一致的金融行业案例视为合格合作案例。 5.其他要求: (1)参选人为产品原厂商直投或其合法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比选时,可提供所代理原厂的同类产品落地案例作为业绩证明。 (2)技术偏离表不接受负偏离。 (3)具有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参选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