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烘箱,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烘箱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60328A001
2.2 招标项目名称:烘箱。
2.3 数量:3台。
2.4主要用途:本次招标设备为温度测量和抽真空功能集一体的电加热烘干设备,主要用于复合材料制件的加热固化、干燥等。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济南特种结构研究所。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到货,货到现场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最终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不作要求。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高校等研究机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内容)。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