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西宁邮区中心职工食堂整体外包
服务招标公告
青海尚诚弘瑞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西宁邮区中心职工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西宁邮区中心职工食堂整体外包服务。
二、项目编
三、项目概述:采购西宁邮区中心职工食堂整体外包服务。
四、招标内容:该项目采购西宁邮区中心职工食堂整体外包服务,包括汉餐食堂和清真食堂,按照人员163人计算,预算费用为172.13万元/年,总预算金额344.26万元。(此费用包含配备食堂管理员、厨师、面点师、配菜师、保洁员、仓管等全部在岗人员,所有人薪酬、社保、体检、培训、工装、食宿等所有费用)根据实际用餐情况据实结算。每项服务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服务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后签订首年合同,第二年根据首年合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协商续签次年合同,若协商不一致,首年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无续约义务)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内容,投标人单项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西宁邮区中心职工食堂整体外包服务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青海省邮政 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或2025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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