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伦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任务 ,供汽热负荷为220t/h,其中采暖供热面积为16.7万平方米,年用煤量约30万吨;
2.2 项目实施地点:海伦市轻工产业园1号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海伦新能热电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炉灰、炉渣综合利用委托服务项目
2.4.1 招标范围:海伦新能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期间锅炉装置产生炉灰、炉渣固体废物,其中炉灰预估年产量30000吨,炉渣预估年产量20000吨。为保障生产连续稳定运行,需及时将炉灰、炉渣外运出厂,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合规综合利用处置;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730日历天,工期说明:(具体开始和结束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海伦新能热电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炉灰、炉渣综合利用委托服务项目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炉灰、炉渣综合利用资质,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若投标人为生产建筑材料企业,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环保验收专家意见、排污许可证; ②若投标人为生态恢复、矿坑回填等利用炉灰、炉渣回填企业,须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单);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有属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固体废物资质备案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自有或不少于招标文件约定服务期的租赁灰罐车(全封闭防泄漏)2台和自有或不少于招标文件约定服务期的租赁大翻斗车 2台;自有或租赁封闭储存仓>5000吨(防扬尘)。租赁设备或密闭仓储设施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自有设备或密闭仓储设施需提供所有权证明材料。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5 18:00:00时至2026-05-20 18: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