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改性磷石膏运输,总量约为75万吨。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寻甸县化香箐采石场废弃矿坑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75万吨改性磷石膏运输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云南省寻甸县化香箐采石场废弃矿坑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75万吨改性磷石膏运输服务,改性磷石膏总量约为75万吨。
2.4项目地点:项目路线:寻甸县金所镇中化云龙有限公司至寻甸县功山镇化香箐村化香箐采石场内,运距约35km。
2.5招标范围:改性磷石膏运输主要由改性磷石膏运输(对运输中改性磷石膏负责(防止改性磷石膏泄露、泼洒、扩散)),运输道路的保通、运维、修缮、恢复,沟通、协调、解决改性磷石膏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类行政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交警、城管、环保等),涉及村庄道路修复及相关征地等;总量约为75万吨。
注:运输总量为预计服务期内的暂估量,实际合同执行以中标人实际到场并经验收合格的运输量进行结算。
2.6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月,其中按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进场,具体进场日期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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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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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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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普通货运”运输),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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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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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工业固废或粉状物料或建筑材料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或具体服务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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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的运营车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规定,且按照《道路交通认定书》认定为投标人主要责任的,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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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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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车辆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车辆应为自有或长期合作车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或重型自卸货车不少于15辆(含15辆),提供对应配置车辆的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若为合作车辆的还需提供合作合同或协议等材料。 2.驾驶员要求:投标人配置的驾驶员应具有承运车辆的驾驶资格,且驾驶员不低于15人(含15人),提供有效的驾驶员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为A2或A1或B2)。 3.车辆须具备密封、防泄漏、防扬尘装置,并符合当地环保及道路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需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环委办字〔2026〕11号)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5-18 00:00:00.0至2026-05-25 17: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