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开发区大井产业园准东二矿内,矿井为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核准建设规模600万吨/年。矿区属大陆干旱荒漠气候,极端高温41.2℃、极端低温-49.8℃,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对应烈度Ⅶ度)。一期矿井水处理站已投运并实现零排放,本次二期EPC项目为新增两套深度处理系统,提升处理能力与水质稳定性。
2.1.2招标范围:
新建两套完整的矿井水深度处理系统(单套处理水量75m³/h,总处理水量150m³/h),含设计、工艺设备采购与安装、电气仪控系统集成、建筑结构施工、暖通给排水配套、消防设施建设,以及调试试验、竣工移交、168h试运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流程工作,确保与一期系统兼容互通。
2.1.3计划工期:
总工期9个月(不含冬休期)。
2.1.4质量要求:
处理后水质需满足氯根≤250mg/L,硫酸盐≤250mg/L,TDS≤1000mg/L,总硬度(CaCO₃计)≤300mg/L;设备、施工及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环评批复及运行要求,核心设备品牌需达到招标文件指定档次。
注:计划工期投标人可响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计划工期要求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矿井水处理EPC总承包(采用“预处理+反渗透”工艺且处理规模须≥150m³/h)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可以是独立承接的EPC合同业绩,也可以是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形式承接的EPC合同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水处理EPC总承包或工业废水处理EPC总承包(采用“预处理+反渗透”工艺且处理规模须≥150m³/h)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并提供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水处理EPC总承包或工业废水处理EPC总承包(采用“预处理+反渗透”工艺且处理规模须≥150m³/h)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并提供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水处理EPC总承包或工业废水处理EPC总承包(采用“预处理+反渗透”工艺且处理规模须≥150m³/h)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并提供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认定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及设计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中“4.分包方案”的分包范围,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工作;未明确分包范围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1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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