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南川河城中核心段步道照明及设施维修项目-实施方案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
青海累土工程管理 受西宁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委托,拟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河城中核心段步道照明及设施维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询比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城中区南川河城中核心段步道照明及设施维修项目-实施方案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河城中核心段步道照明及设施维修项目-实施方案工作。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实施方案编制
2.2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2.3合同估算价:下浮率报价(按照最终概算批复的下浮率报价为合同价)。
2.3实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及税收要求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或2025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
2、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响应人应提供查询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方案编制能力;
(2)
(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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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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