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船员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04026608020
项目
预算金额:2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273万元/年,三年共人民币819万元。
(二)采购需求:
1.标的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船员服务外包项目(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4.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品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5.其他: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服务期内的第一年的服务合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服务期内的第一年的服务合同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二)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