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中心综合运行监视分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控中心综合运行监视分系统(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控中心综合运行监视分系统(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管控中心综合运行监视分系统
2.2招标编号:0747-2660SCCSHE15
2.3数量为:1套。
2.4交货
2.5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现场部署,8个月内完成建设期验收。
2.6主要用途:管控中心综合运行监视分系统为管控中心提供基础信息管理软件、全空间计划管理平台、综合态势监视显示平台、气象服务平台、航空情报服务平台、非合作目标运行监视平台、综合信息处理软件、系统健康管理软件、记录回放软件等软件。同时提供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管控中心系统硬件和2年的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管控中心试运营(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正文)。
注:1)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要有实施同类项目1个及以上(含1个)的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署盖章页)。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严重失信;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2)投标人不得被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或招标人列为“失信供应商”;投标人的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得被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或招标人列为重大、严重“失信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为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中航工业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出现围串标预警情况,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3.5.2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原产地为中国大陆(对于单一设备/货物采购项目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3.5.3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投标文件中如有敏感文件(密级标识为内部、国家秘密等),不得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可纸质密封递交。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