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榆林化学公司400万吨/年CCS示范项目40万吨/年先导试验项目榆碳3、4井钻井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清水工业区,本项目为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CCS先导试验项目(以下简称“CCS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榆碳3井(探井、CO2注入井)、榆碳4井(大斜度定向井,CO2注入井)的钻前工程、钻井、固井、录井、测井、射孔、压裂、试气、完井(含光纤监测设备)作业,井口配套CO2槽车注入系统的工程建设;编制榆碳2井的射孔、压裂及完井工程施工设计,解决CCS项目CO2生产注入动态跟踪不精准、运移预测不全面、地质体评价不系统、监测技术不完善及CCER方法学构建与应用研究不足等痛点技术问题,进而实现为同类CO2封存项目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助力实现每年40万吨CO2封存目标,打造全国最大规模的CO2地质封存示范基地。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以下两部分内容:
1.完成榆碳3井(直井<取心>、CO2注入井)、榆碳4井(大斜度定向井,CO2注入井)的建井工程及井口CO2槽车注入设施设备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钻前工程,钻井设备和生活设施的搬迁(包括长途搬迁)与安装;钻井液材料,固井材料(须经检测合格的产品)的准备及其配制,钻井取心作业及岩心现场临时保管,下套管(表层,技术,油管等)及套管附件(包括套管头安装)作业,固井,录井,测井,完井,射孔,压裂,试气及完井(含光纤监测设备)等全部建井工程作业及井口配套CO2槽车注入设施设备的配置(租赁)、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建设(含与乙方有关的外部关系协调,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及治理,垃圾池,污水池的处理以及泥浆不落地,考虑冬季施工,井场全封闭,规定进出厂路线等要求)和相应的工程资料录取,整理与总结,套管及附件(含运输)等;依据榆碳2井钻完井资料编制榆碳2井射孔、压裂完井施工设计及完成榆碳3井岩心(含运输、保存、制备等)分析化验实验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解决CO2地层封存核心技术课题攻关研究及成果交付,具体内容包括:跟踪CCS项目CO2生产注入动态研究,构建全流程多参数监测体系,实现CO2一体化注入封存生产要素,并提出CO2注入封存调控策略;完成多场耦合CO2运移模拟与注入优化研究,建立地质—数值耦合模型,模拟不同工况下CO2运移特征,优化注入工艺参数;完成咸水层CCS封存地质体研究,开展储层、盖层地质分析,评估封存潜力与安全性,优化封存靶区及井位;完成CO2运移扩散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储层温度-应力-CO2饱和度与光纤声波/温度信号的定量响应机理模型,构建CO2运移监测与预警指标体系;完成不同纯度CO2封存运移机制研究及潜力评价,构建运移数值模型,评价安全封存风险并提出安全注入要求;完成CCS项目CCER方法学适用性与基准线、减排量核算规则、全流程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审定与核查关键节点等的研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工期:(1)榆碳3、4井两口井同步开钻,预计总工期180天(含CO2槽车注入设施设备调试及试运行),需配合项目整体试注及验收进度;(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课题研究周期以具体课题结题验收通过为准。
2.6、质量:
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承担因施工导致的质量问题及其善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钻井质量、固井质量、完井质量等问题的解决以及产生的工程设计优化责任。
3.本工程要求提供交工资料,资料要求参照榆林化学《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钻井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钻井和井下作业(含试气、压裂等),且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钻井工程业绩至少2份。上述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至少2口3500米及以上储气井业绩至少一份;
(2)提供2口2000米及以上CCS项目的钻井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以上储气井和CCS项目业绩中,需至少包含1口为定向井钻井业绩。
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有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石油天然气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担任类似CCS项目负责人业绩至少1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2)钻井工程作业技术负责人:具备石油天然气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依法注册(其他专业)。
(4)试油气、压裂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石油天然气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5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故意虚构、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中标单位不得进行转包、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且需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7日8时00分至2026年5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