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青岛市 2026-2028年车辆维保服务项目(第八包)二次招标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青岛市 2026-2028年车辆维保服务项目(第八包)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YGZD-260403
三、项目概述:服务期2年。车辆品牌包含不限于别克商务、江淮瑞风、帕萨特、考斯特、北汽、东南得利卡、五十铃、福田、东风、鸿雁等。
| 包号 | 服务 | 中标人数量 |
| 8 | 开发区 (保税区北京路52) | 2 |
四、招标内容:
| 包号 | 单位 | 车辆数量 | 预算/万元 |
| 8 | 开发区 | 55 | 4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在所投地域设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服务
3.取得车辆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明或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4.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样品的要求:
本项目无需样品。
七、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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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