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2.2 规 模: 砂石加工系统主要车间呈台阶布置在扎西扬顶施工场地中部,统一设计,分两期建设及运行。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一期工程主要承担导流工程、主体工程边坡支护、厂房地下洞室支护及部分临建工程混凝土骨料生产任务,一期混凝土总量约40万m3,以二级配为主,一期工程生产规模需满足混凝土高峰月浇筑强度5.58万m3/月要求。一、二期联合运行后,总生产规模:处理能力1600t/h,生产能力1400t/h。
2.3 标段划分: 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工程招标
2.4 施工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5 计划工期: 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2026年6月10日开工建设,一期工程计划投产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二期工程计划投产时间暂定为2029年6月30日(根据现场实际进度情况确定),系统运行时间至2034年6月30日。
2.6 招标范围:砂石加工系统(含绿色智慧砂石管理系统)的勘测、设计、建设与生产运行维护;扎西扬顶转存料场堆存管理与运行维护、转存料回采(含回采道路)及后期场地恢复;砂石加工系统施工营地、辅助施工及生产运行设施勘测、设计、建设与运行维护;充换电设施勘测、设计、建设及运营;GX水电工程安全文明示范基地建设、运营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作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全周期服务,包含砂石加工系统勘测、设计、建设、试运行及运维,系统统一设计,分两期建设及运行。
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一期工程主要包含砂石系统布置场地内所有场平、边坡支护、地基处理、所有车间土建结构及封闭、废水处理系统、主要供配电和给排水工程、一期工程对应的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和调试以及一期工程生产运行维护等,一期工程建设并验收完成后可生产满足工程需要的混凝土骨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二期工程主要为二期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以及不与一期工程干扰的剩余部分土建工程(如:剩余部分设备基础结构、带式输送机、电缆支沟、供水支管、排水支沟建设等),二期工程建设并验收完成后,一、二期联合调试和生产运行维护管理。
(2)扎西扬顶转存料场全流程作业,包含转存料的堆存管理、回采(含回采道路)、堆场的运行维护及后期场地恢复;
(3)绿色智慧砂石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包括:系统软件开发与集成、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系统试运行与验收、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生产过程中的系统优化与迭代升级等;
(4)本标施工及生产生活区范围内场地绿化;
(5)GX水电工程安全文明示范基地建设运营,包括智慧安全教育培训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安全体验馆等3个区域,服务范围为整个水电站工程;
(6)满足本标建设、生产运行维护的充换电设施勘测、设计、建设及运营;
(7)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地磅、电子称量系统、施工供水、施工供电、施工交通(系统与主要道路之间的连接道路)、施工照明、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综合加工厂(后期车辆停放场)及机械修配厂、仓库、临时混凝土生产系统、施工管理及生活设施等,并负责对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等;
(8)施工营地(含场平、装配式板房)的设计、建设及运维;
(9)砂石加工系统和附属设施的拆除、清理及场地平整。
2.7 其他
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位于澜沧江上游西藏段芒康县境内,坝址位于曲孜卡乡小昌都村。其上游为BDuo梯级,下游为QZK梯级。GX水电工程坝址位于昌都市下游317.00km,距滇藏界距离约31.00km,坝址区左岸有214国道通过,对外交通方便。
GX水电工程混凝土(含喷混凝土)总量574.18万m³,共需混凝土骨料1263.20万t,其中粗骨料836.98万t,细骨料426.22万t。考虑损耗后毛料设计需要量为620.73万m³(自然方)。
毛料拟全部采用工程开挖利用料(花岗岩),经分析,现阶段工程开挖可利用料明挖约413.00万m3,石方洞挖量约214.57万m3,共计627.57万m3,可以满足工程需要。开挖利用料主要堆存于扎西扬顶下游侧的扎西扬顶转存料场。
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统一设计,分两期建设和运行。GX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为投标人带设计方案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确定砂石加工系统设计施工方案。砂石成品生产需满足GX水电工程粗、细骨料的用料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近10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建和运行过1个及以上成品生产能力1000t/h及以上规模的人工砂石加工系统,包括已完工或在建/在运行项目。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能反映项目范围、签字盖章页、完工(竣工)验收证明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有10年及以上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的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生产能力1000t/h及以上规模)的项目经理或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生产能力1000t/h及以上规模)的项目副经理,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类材料)。
(2)项目总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10年及以上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生产能力1000t/h及以上规模)的砂石加工系统建设或生产运行管理工程的总工程师或2个项目副总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类材料)。
(3)安全副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安全副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10年及以上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的1个及以上安全副经理或2个及以上安全部门负责人,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类材料)。
(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副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近2年(2024年1月1日以后)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4联合体或代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5月11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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