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大通发电 2026年-2029年脱硫、除灰、输煤等生产
系统委托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黄河大通发电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厂址东临宁张(西宁—甘肃张掖)公路,西靠新城村、距离宁大(西宁—大通)铁路1km,南距青海铝业约2.5km。厂址北距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约3km,南距省会西宁市区约31km,处在老爷山与娘娘山之间的下口通道南端,北川河河谷西侧的二级阶地上。交通十分便利。
机组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本系统采用一炉串联两塔式,脱硫效率≥99.23,出口SO2不大于35mg/Nm³。
机组除尘系统采用一电三袋复合式除尘器,除尘器效率≥99.91%,出口粉尘浓度不大于20mg/Nm³,吸收塔出口粉尘不大于10mg/Nm³,两台炉设三座灰库。
机组除渣系统采用机械除渣,锅炉为固态排渣炉,炉底渣经刮板捞渣机连续捞出,直接输
机组全厂补水由西宁市第七自来水厂供水,备用水源取自距厂区约8km的向阳堡水源(仅做紧急备用)。
机组污水系统配有一个污水处理站,站内配套建设有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厂区生活废水,设两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MBR膜池处理工艺,每套系统串联配套一座接触氧化池、一座沉淀池,一座MBR膜池,共用一座消毒池和一座污泥池,配套三台膜池提升泵、三台反洗水泵、三台罗茨风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厂区工业废水,处理后清水全部回用水塔,设两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悬浮物处理工艺,每套系统串联配套一座悬浮物澄清装置、一座气浮处理装置,共用一座中间水池、三台中间水泵、四台无阀过滤器。机组循环水系统产生的循环水废水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二类污染物一级排放标准,不单独进行处理,排水部分对外排放,部分回用脱硫系统。站内配套有工业废水池、生活废水池、循环废水池、清水回用水池及废水提升泵。
燃料系统中来煤主要采用铁路运输及汽车运输。火车来煤由两台型号为FZ15-100C,武汉电力设备厂制造的“C”型转子式翻车机卸煤,输煤系统共有15条输煤皮带,输煤栈桥8个,#4带为露天布置,设有5座转运站,两座条形煤场,一座备用临时煤场,采用两台MDQ1000/1500.30型通过式门式堆取料机。输煤系统设置一级筛、碎设备,采用2台额定出力为1000t/h的滚轴筛和2台额定出力为800t/h的环锤式碎煤机。在汽车来煤进厂处设有2台100t的动态汽车衡,2台汽车入厂煤取样装置,火车进煤处设有1台火车入厂煤取样装置。在#2皮带头部设置两台端部采样机。碎煤机室前设有1级除铁器。输煤系统中还设有带式输送机双向拉线开关、防纵向撕裂、防两级跑偏开关保护装置,落煤管上设有堵煤检测信号和振打装置,原煤仓上设有高低煤位检测装置。燃煤机组配有两台入炉煤中部采样机,两台采样机通过PLC控制系统进行控制运行,有自动与手动两种运行模式。入炉煤制样室配有13mm、6mm、3mm锤式破碎机各一台,一台振筛机,两台高温箱及各种制样用工器具。燃油系统设置两座1000m³储油罐,三台供油泵及其他污油回收等设备。
2.1.3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办公场所、生活设施:委托人利用现有条件免费提供办公室、食堂、库房、倒班宿舍。房间内的生活生产设施(床、桌椅、食堂灶具、办公桌等)、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打印纸等)由投标人负责。
(2)维修场地:维修场地按设备、系统所在区域,由委托人划定给投标人使用,投标人应按此范围实行定置管理,不得擅自超出划定范围;投标人如需占用其他场地,需经委托人批准。
(3)起重设备:委托人生产现场的起重设备(不含移动吊车)由委托人免费提供,起重设备维保由委托人负责,操作人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水电暖:检修维护所用的水电由委托人免费提供,委托人只提供接口,其余由投标人负责;生活用的水、电、暖等能源由委托人有偿提供,水、电费用按照委托人购入的市场价×统计数在合同结算后付款时时扣除,生活采暖费用按照政府发布的市场价×房间使用面积在合同结算后付款时时扣除。
(5)材料:本项目所需的除清单外的设备配件、元件、主材、润滑油脂、装置性材料、各种记录本等均由委托人免费提供(清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3.3项)。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2.2.1招标范围
黄河大通发电 脱硫、电袋除尘、输灰、除渣、水源供水、污水处理、输煤系统运维检及燃油系统维检、火车余煤清理服务。
2.2.2主要工作内容
2.2.2.1脱硫系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脱硫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机务设备的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除A修外的所有检修工作。
(2)脱硫系统内6kV进线开关引出线端子以后、电气400V及以下电气系统等设备的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除A修外的所有检修工作。
(3)脱硫系统设备除DCS设备及涉及保护投退外的热控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除A修外的所有检修工作。
2.2.2.2电袋除尘、输灰、除渣系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袋除尘、输灰、除渣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设备的机务设备管理、运行操作(含灰库、渣库装卸等操作工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2)电袋除尘、输灰、除渣系统内6kV进线开关引出线端子以后、电气400V及以下电气系统等设备的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除A修外的所有检修工作。
(3)电袋除尘、输灰、除渣系统除涉及保护投退外的热控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除A修外的所有检修工作。
2.2.2.3水源供水系统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水源供水系统设备及附属系统设备(含水源地电网10kV跌落开关及以后电气系统)的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巡检、值守及所有检修工作。
2.2.2.4污水系统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污水站废水处理系统及附属系统(包括雨水泵房)设备的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检修工作。
(2)污水站区值守,厂站内设备(包括雨水泵房),构建筑物巡检。
2.2.2.5输煤系统主要工作内容
2.2.2.5.1输煤系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煤场储煤系统、翻卸系统、煤水处理系统、上煤系统、冲洗水系统及附属系统设备的机务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2)煤场储煤系统、翻卸系统、煤水处理系统、上煤系统、冲洗水系统及附属系统设备的6kV进线开关引出线端子以后及电气400V及以下电气系统等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3)煤场储煤系统、翻卸系统、煤水处理系统、上煤系统、冲洗水系统及附属系统除涉及保护投退外的热控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4)专用线2处铁道口的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不含铁路专用线)。
(5)汽车采样机、火车采样机、端部采样机、中部采样机等设备管理、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6)入厂煤制样、化验等设备的备件更换工作。
(7)燃料皮带秤、轨道衡、汽车衡等设备管理、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8)煤场打堆、配合上煤,汽车入厂煤约50万吨/年;(需配置2台50型及以上装载机、1台230型及以上推土机,同时负责提供司机、车辆用油及日常保养维护)。
(9)翻车机卸车后火车余煤清理及转运工作,火车余煤转运约2000吨/年(需配备装载机一台,冬季需配置长臂挖机一台)。
(10)燃油系统设备管理、日常维护消缺及所有等级检修、日常检修、抢修、临修等除A修外的检修工作;
2.2.2.5.2入炉煤采制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两台机组入炉煤、飞灰、炉渣分机组分班采样、送样、制样。
(2)入炉煤采样和制样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
(3)2台机组磨煤机分离器的煤粉细度测定工作。
(4)存样间样品管理与定期清理。
2.2.2.6其他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内设备管道保温拆装及脚手架搭拆(不含A修),脚手架材料由投标人负责,保温材料及外护板由委托人提供。
(2)所属区域内(含铁路通行桥两侧)的卫生清理工作;沟、道、井、坑的清理、疏通、清运等工作;所属区域内地下管道、阀门等设备的维护及缺陷处理等工作(不含土方开挖及回填)。
(3)所属区域内构建筑物的维护及修缮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区域内的楼内地面、散水、内外墙面、门锁、门窗、照明设施、采暖、管路及附件、彩钢板、夹芯板、地砖、钢结构平台楼梯扶手、卫生间所属设施及其防水等,不含生产区域建构筑物屋顶防水工作)。
(4)所属区域内所有给排水设施、雨排水装置、照明及线路、采暖系统、通风设备、常规消防水系统、灭火器材、消防箱、自动喷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的等设施设备的运维、检修及日常保洁工作(不包含自动喷淋控制部分维保)。
(5)铁路专用线沿线及其周边排水沟的煤渣、污泥、杂草、树枝等杂物清理。
(6)生活区内的消防、绿化、卫生清扫、生活垃圾合规处置、安全用电、生活纪律等工作。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结束止,服务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7月5日,计划结束时间2029年7月4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时间为准,施工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备所投项目的施工或运行、维护能力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满足以下2项业绩:
①1项已完成的输煤系统委托运维业绩;
②1项已完成的除灰脱硫系统委托运维业绩或1项已完成的除灰系统委托运维业绩和1项已完成的脱硫系统委托运维业绩;
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投标人拟派的不少于1名项目副经理具有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投标人拟派的不少于3名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除灰、脱硫及输(卸)煤、燃油及外围水系统等主要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分包,仅允许火车余煤清理、保洁、建筑维修的劳务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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