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瓦屋饰面用板岩矿山建设项目已由贵州书铜仁市碧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3-520602-04-01-883892批准建设,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及开采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 |
| 2.2、建设规模:矿区面积0.1845平方公里(露天开采),建设办公区、生活区、堆放场,挖装,冷开,勾运,清表,碎石加工约500万吨,石材开采约480万立方(采用由上而下分台阶式露天开采方式)。 |
| 2.3、合同估算价:约为18亿元。其中本次工程费用、设计费用合同暂估价为0.22755亿元,开采费用合同暂估价为17.8亿元。 |
| 2.4、计划工期:(1)EPC总承包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采矿工期:4年,具体根据招标人下达的生产计划执行。 |
| 2.5、标段划分:/。 |
| 2.6、招标范围:(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瓦屋饰面用板岩矿山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土建及安装、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优化)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采及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建设规模及内容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完成本项目验收移交为止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完成本项目土建及安装、开采、配套设施等建设规模及内容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交桩放样、竣工图编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报批、报审、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利、发改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案评审、设计审查、专家论证、资料补正、手续办理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等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采相关基础建设、办公区、生活区等土建、设备安装及配套设施。 (3)负责本项目的工勘、建矿期间的探矿工作。 (4)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需满足项目技术质量要求及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 (5)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单机试车、空负荷联动试车、配合投料试车与性能考核、检验试验,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相关修复工作。 (6)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配合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批报建、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等所有工作。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招标人要求外,施工完成后须达到各项使用条件。 (二)生产期所有采矿工作内容。项目建成后直至完成本项目全部采矿工作完成为止,其中,采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掘、铲装、健康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矿石运输、工业场地矿石破碎、堆放、上料及废石堆放等内容。负责本项目采矿系统建设。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二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且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