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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分公司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

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CECOM-2026-BD02-0369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采购内容为市 机关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管理费、食材采买、住宿费、服装费、厨杂、日耗品、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巡检及小型维修、烟道清洗、消杀、垃圾分类及税金(6%的增值税)等一切所涉及的费用,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相关费用)。

注:

(1)本项目招标限价10.3425万元/月,超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其他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himing.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须提供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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