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唐山)热电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投(唐山)热电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唐山)热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BCT2026019008001
(2)项目概况:
公司现有两台300MW单抽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配两台1065t/h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总装机容量600MW,年设计发电量33亿度,供热量180万GJ,厂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唐家庄。#3发电机组于2013年11月18日开工,2015年3月7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4发电机组于2013年12月18日开工, 2015年9月19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3)项目实施地
2.2 招标范围:对照《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组织行业专家对招标人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符合性进行现场踏勘排查,根据排查结果逐项对照超低排放有关要求,全面评估超低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台账记录等方面指标符合性,对不符合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协助招标人按整改方案实施整改,提供全过程服务,确保整改工程高质量完成。整改完成后进行现场核查确认,确保满足超低排放评估监测要求。负责招标人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服务,确保招标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将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报告及材料提交所在地市、省级生态环境局,并对委托范围内的工作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全面负责招标人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的评估、相关报告编制与评审工作,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最终完成在生态环境部门的备案验收及网上公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在生态环境部门的备案验收及网上公示为止,最迟应于2026年8月31日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
3.1.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须具有2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及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同时提供所有成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
(1)招标人监督方式:
招标人纪检监察监督电
招标人招标管理监督电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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