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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茂旗10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文物考古勘探及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03     浏览:0    
核心提示:达茂旗10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文物考古勘探及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达茂旗10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文物考古勘探及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
 
2.2项目规模:内蒙古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首期建设10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其中,风电700MW,光伏300MW,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光伏板采用 710-740Wp半片双玻N型电池组件,配套建设1座100MW/2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2座220kV升压站及进站道路、集电线路等设备设施。建设83台1000Nm/h、1台2000Nm/h和1台3000Nm/h 碱性电解槽制氢系统,装置年产氢气4.7万吨;配置25台2000方氢气球罐储氢能力65万Nm;配套建设1座220kV制氢总降站等设施设备。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4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项目管理-文物考古勘探及报告编制咨询服务:投标方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的文物调查报告,结合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区划情况,组织开展考古勘探工作,编制考古勘探报告,并取得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验收意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循国家文物相关规范开展考古勘探作业,查明区域内地下文物遗存分布情况,判断其时代与文化内涵,提出处理意见;了解地层堆积和地下安全隐患;承担进场协调及相关补偿费用;组织报告评审和现场验收,承担相关费用;对接各级文物主管部门,确保在44个自然日内取得考古勘探项目验收意见书;配合项目涉及的文物手续办理及相关审查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文物考古勘探及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02 10:08到2026-04-08 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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