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山热能职工通勤车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山热能职工通勤车租赁,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性质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首山热能职工通勤车租赁;
2.2 招标编号:ZPZB-26Z070;
2.3 公告日期:2026年3月18日
2.4 服务范围:提供通勤租赁和临时用车服务,含车辆使用及调度、跟车司机、车辆保养及维修。司机持有效证件上岗,车辆每日清洁、定期维保。
|
包号 |
序号 |
车型 |
行程 |
最高限价(不包含增加固定通勤路线加班费用)(元/车/年) |
|
A包 |
1 |
43-48座新能源 |
线路1:襄城县紫云镇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热能 -许昌西高速口-天宝路延安路交叉口-天宝路魏都区政府门口万丰路口-天宝路与府西路交叉口-天宝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能信热电。线路2:能信热电—襄城县紫云镇首山热能 。 |
240000 |
|
2
|
29-35座新能源
|
192000
|
注:本项目不拆包投标,须整包全投。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2.6 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 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增值税发票;
3.2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车辆租赁经营资质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或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自有车辆禁止挂靠,须提供相应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道路运输证;
3.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租赁车辆:须是现有并已上牌、登记注册,中标后可在3个工作日内投入运营的车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所有页面复印件、车辆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及承租车辆仪表盘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车辆年检合格、交强险+商业险齐全,乘客险每座≥100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车型匹配:空调可正常使用、配备GPS/视频监控(可存≥30天)、灭火器、急救箱、破窗器等;
3.5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人员要求: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代号A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司机,年龄≤58岁;
3.6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7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8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为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