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新疆新能源 新能源场站稳控装置升级及PMU接入地调主站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能新疆新能源 新能源场站稳控装置升级及PMU接入地调主站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XJDW-ZB-2025024
招标代理
2、项目概况: 2.1新疆宽洋能源投资 现有33台金风科技股份 生产的GW82/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9.5兆瓦,单机容量为1.5MW,风机经2条35kV集电线路送入110kV宽洋升压站。升压站内35kV系统为单元接线方式,110kV系统为单母线接线方式。站内装设一台容量为50MVA的变压器,1套±10MvarSVG 静态无功补偿装置,一回110kV宽黄风一线接入220kV龙源麻黄沟东风电汇集站,再送入国网750kV变电站。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东北部75km处,海拔约在1150m~1205m。 2.2巴里坤尚风新能源投资 现有33台金风科技股份 生产的GW82/1500型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9.5兆瓦,单机容量为1.5MW;同时装有20MW光伏电站一座,现有40台北京天诚同创电气 的TC500PVI-03GCTL型逆变器,单机容量0.5MW,110kV升压站一座。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巴里坤县东北部,距离三塘湖乡公路里程约60公里,距离哈密市公路里程约264公里,距离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690km,海拔约在1150m~1205m。 2.3深能若羌新能源开发 建设16台运达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00兆瓦,单机容量为6.25MW,储能系统容量按装机容量的10%配置,建设3个3.34MW/6.7MWh储能单元,储能时长为2小时。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风电场及配套储能设施分别通过4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至110千伏升压站35千伏侧母线,升压站通过1回110千伏线路接入国综米兰220kV汇集站。公司位于新疆巴州若羌县铁木里克乡境内,西北距若羌县直线距离约200km、距依吞布拉克镇直线距离约25km,海拔为3075m~3160m,交通较为便利。 2.4深能疏勒新能源开发 光伏装机容量500MW,同时配有125MW/500MWh电化学储能设施。电站分为三部分:220kV汇集站、光伏阵列区、储能系统。220kV汇集站包含220kV升压站、综合楼、辅助用房及进场道路等。光伏阵列区包含光伏组件方阵、组串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等内容。电池组件方阵为160个3.125MW光伏子方阵,直流侧装机容量657.488MWp,交流侧装机容量500MW。储能系统容量按装机容量的25%配置,建设50个2.5MW/10MWh储能单元,储能时长为4小时。光伏电站及配套储能设施通过26回35千伏集电线路接至220千伏升压站35千伏侧母线,升压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国网220kV疏勒变。公司位于喀什地区疏勒县阿拉甫乡尤库日吉勒尕村境内,距离阿拉甫乡东南侧约20km,距疏勒县直线距离约43公里。光伏阵列区域内地貌单元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区,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倾斜,海拔为1244.41m~1245.19m。 3、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3.1根据《关于哈密电网涉网场站稳控装置接入哈密地调主站的通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关于要求哈密涉网场站PMU接入哈密地调主站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需对宽洋风场稳控装置、同步相量装置(PMU)接入哈密地调主站,并完成PMU、电能采集器、远动主备机装置策略细化及高危端口封堵等工作。 3.2根据《关于哈密电网涉网场站稳控装置接入哈密地调主站的通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相关要求,需对巴里坤尚风新能源投资 稳控装置、同步相量装置(PMU)接入哈密地调主站,并完成PMU、电能采集器、远动主备机装置策略细化及高危端口封堵、增加地调一二区路由器2M板卡冗余链路配置、主变低压侧三个分支遥信、遥测点接入省调等相关业务工作。 3.3根据《关于加快新疆电网宽频振荡监测和抑制功能完善的通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相关要求,需对深能若羌新能源开发 的稳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具备次同步振荡功能,并将稳控装置及同步相量装置(PMU)接入巴州地调主站。场站原稳定控制装置配备一台主机两台从机,均为南瑞继保生产,主机型号为PCS-992M,从机型号为PCS-992S。 3.4根据《关于加快新疆电网宽频振荡监测和抑制功能完善的通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相关要求,需要对深能疏勒新能源开发 的稳控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稳控装置响应调度次同步振荡及抑制功能。场站原稳定控制装置均为南瑞继保厂家生产。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深能新疆新能源 新能源场站稳控装置升级及PMU接入地调主站技术规范》 3.5工期:合同签订后投标方需在180天内完成本项目,具体实施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及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 投标人需提供近10年(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1项综合自动化系统(含监控、远动或稳控装置)改造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条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签署日期、签章签字页等)。 5.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下无不动产、银行账户、股权等资产被冻结记录(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4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为严重失信单位或经营异常单位、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