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密三塘湖风电场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北三塘湖镇约60公里处。总装机规模为49.5MW,安装33台华锐SL1500/90风电机组,场址区域地形相对平坦。
(2)吐鲁番风电有限公司吐鲁番小草湖风电场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小草湖北风区,总装机规模为49.5MW,安装33台明阳MY1.5se-77/65型风电机组,场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小草湖北风区,与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133km,与吐鲁番市公路里程约72km,与大河沿镇公路里程约48km。场址区域地形相对平坦 。 (3)哈密风电有限公司哈密检修中心(景峡五A)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东南部景峡区域,距哈密市160公里,总装机规模为300MW,安装120台金风GW121/2500型风电机组,场址区域地形相对平坦。 (4)哈密风电有限公司哈密检修中心(烟墩八A)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东南部山口区域,距哈密市150公里,总装机规模为200MW,安装100台金风GW115/2000型风电机组,场址区域地形相对平坦。 (5)哈密风电有限公司哈密检修中心(景峡五B)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市东南约120km连霍高速(G30国道)东侧的戈壁滩上,距离烟墩收费站直线距离约45km,总装机规模为100MW,安装40台金风GW121/2500型风电机组,场址区域地形相对平坦。
(6)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哈密淖毛湖风光储场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南22km处,总装机规模为49.5MW,安装25台海装H93L-2.0MW型风电机组,场址区域地形相对平坦。
2.2 项目实施地点:巴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密三塘湖风电场站、吐鲁番风电有限公司吐鲁番小草湖风电场站、哈密风电有限公司哈密检修中心(景峡五A)、哈密风电有限公司哈密检修中心(烟墩八 A)、哈密风电有限公司哈密检修中心(景峡五B)、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哈密淖毛湖风光储场站。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2026-2027年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吊装服务项目
2.4.1 招标范围: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齿轮箱、叶片、轮毂、传动链等大部件的拆装吊装服务。服务方式:风电机组大部件的拆装吊装服务工作。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730日历天,工期说明:服务期:2年(起始时间:自2026年4月25日起,如合同签订时间在2026年4月25日之后,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完成风电机组整机件拆装吊装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2026-2027年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吊装服务项目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2个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或拆装吊装服务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项风电机组大部件吊装或大部件拆装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和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风电机组投标人可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描述或提供客户出具的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客户出具的证明材料。
2)须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可含9月)以后的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已为其办理的缴费证明。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以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2 15:00:00时至2026-03-09 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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